黛森Schwarzwal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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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索香only |咒回 夏五only
WB/@研究員黛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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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NDON ROAD

半夜睡不着,随手摸个鱼。


*

想看你俩生活在伦敦。
就住在Paddington周围的白领住宅区。
那里的夜景和Midgar简直一模一样。
想看你俩清晨一起去Pret买咖啡(想起前两天说这里的员工可以凭心情给免费咖啡,如果是你俩的颜值的话,啧),然后在地铁站里轻轻拥吻,再去往不同的方向。
一个在Knightsbridge一个在Canary Wharf。
一个依然不可避免地万众瞩目,一个依然是温水煮红豆一样被各种人称赞的好男人。
虽然你俩身边永远都不乏倾慕者。(嘛毕竟是腐国,所以男女都有也不奇怪)。你俩的常态就是笑而不语用沉默拒绝。
周五晚上是既定的Shard烛光晚餐。而周六下午是去切尔西看现场的时间(其实就是近。虽然阿森纳和热刺也不远,但是你俩一致认为斯坦福桥听着顺耳一点)。
周日所有的商店都不开门只好窝在家里看碟片,然后一起做饭一起给花园里奇奇怪怪的品种浇水。


Leicester Square是V最喜欢的地方,因为那里坐落着形形色色的歌剧院。不过刚来伦敦的时候两个人都不是很懂,有一次买了Wicked的票,以为时间还充裕就去Trafalgar广场喂鸽子。结果开演前半个小时才发现Apollo Theatre在Victoria,打车到中途堵死在Green Park旁边,于是下来一路狂奔终于在开演前三分钟进了剧院。



V吃死了文青路线。S则更偏爱西区来自世界各地大咖的音乐会,以及那些只有受设计师邀请才能入场的Fashion Show。
V说每次都感叹以前从没看出来你是这个么chok的人,S就回敬也没想到你是个会穿McQueen的人。
关于潮。S喜欢每隔两个月到Sloane Street去收Tom Ford的最新款。偶尔引诱着对V说听说McQueen新披风上市了,这时候本来宣称要省钱的V多半会立刻改主意,然后俩人就掉头往Bond Street去了。
不过V工作的场合基本没机会穿McQueen。所以一饱眼福之后V多半会决定省钱。
于是S就会以“安慰”之名带他去著名的露天Bar Aqua Spirit。
英国的local们喜欢在Bar里喝到微醺再去Club里烂醉如泥。这一点恐怕你俩永远都无法效仿。
不过Turks时代接过五花八门任务的V的酒量一直都是能轻松秒杀S的水平。Z曾经拿这个打趣S,结果被V练出来的S用三杯不兑果汁的Jack Dainel把Z放倒了。
后来Z跟人到处说S去了酒鬼国就学坏了。其实他是没见过V那排山倒海的酒量。
(据说是国王游戏十轮下来V是唯一一个还精神着玩Quiz的人)


此外时不时就有朋友送S电影首映礼的票。S就塞给V,V很喜欢本土独立电影,尤其是跨界导演的作品。
V每次都能神奇带回来喜欢的明星签名。S偶尔吐槽这些人签的水平都不如我当年。


某天V一脸严肃地回家放下车钥匙,深呼吸对S说我受邀要去拜见女王了。
S微怔。V解释说皇室添丁机会难得错过不再来。
于是S打开衣柜顿时选择困难,大概因为TF西装长得都差不多。最后抢了一套V的Paul Smith,被吐槽老了20岁。
然后俩人一起去晚宴,说好的女王出现讲了两句就退场了。


邀请V的人过来打了个照顾,老牌英伦绅士,颇像Kingsman里的Firth叔,身上也是一套Tom Ford,V说幸好你没选TF否则就撞衫了。
随口谈了几句大选,应酬基本就结束了。
临走前V感叹了句居然就这么生活在了一个有Royal Family的国度,略虚幻。


Kensington和Paddington很近,所以宴会散场后俩人就慢慢往家散步。途中俩人看见M记不约而同冲进去毕竟royal party一直端着都没怎么吃东西。
然后俩人在伦敦忽隐忽现的星辰下接着清晨没有完成的吻。


有一次途径伦敦桥的时候你俩曾偶然见过一把刻满了字的爱情锁。
大意是,“We met in London and never left all his life”
V思考了良久决定这样翻译:
“你在哪里,伦敦就在哪里。伦敦在哪里,我就到哪里去。”

S没忍住笑了。V文艺起来有时候和现场气氛是脱节的。


“再不走就赶不上南岸的烟火了。” 
“哦,好。”
十指紧扣,步履渐迅。

“不过话说回来,伦敦……不就在你心里吗?”


*

后记

我一次一次路过伦敦桥,国王十字,塔丘,特拉法加,中国城,温布利球场,海德公园,兰卡斯特门,贝克街,甚至格林威治,总是想寻找一些能和那个世界相通的人或物。

伦敦是如此复杂的地方。

我在白崖见过学着王尔德和他的情人那样游离在生死边缘的情侣,在普利茅斯车站见过从洪水区域跑出来终于重逢而忘情拥吻的情侣。可是他们的言行举止,都远不及曾经无意中看到的一对在Piccadilly Circus蜻蜓点水一吻后去往不同方向的情侣,他们注视彼此的目光,他们举手投足间无奈的矜持和优雅,他们考究精致的穿着与配饰——那是两个在天堂尽头的悬崖翩翩起舞的人。

那个时候突然就想起了你们。

尼布尔海姆的一场火烧去太多痕迹,一方从此化身魔鬼堕入地狱,另一方则一如既往安静而残酷地沉睡。

你们也都是在天堂与地狱的边界纵身起舞的人。

为什么另一个时空里的你们就不能在伦敦拥有同样苍白的一段美呢?

终归,美导致背离。越极致的美,背离的就越彻底。因为在那份美之下,早就没有任何实质存在了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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